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09: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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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属财政全额拨款,相当于县(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地税系统计算机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规划及全系统税务管理软件开发、完善、升级、更新、维护,税务信息收集、汇总、统计、分析、系统开发,计算机网络监控、数据维护和安全防范,编写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培训、普及各类教材,在全系统推广应用税务管理软件等工作。
(二)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
属财政全额拨款,相当于县(处)级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地税系统地方税收课题研究计划,指导全系统的科研工作以及科研课题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组织开展税收科研课题的评审论证、科研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课题研究任务,办理地方税务学会、国际税收研究会等日常业务工作,编辑出版《广西地税调研》(内部刊物,不对外发行)。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至199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税收科研岗位,具有财政、税收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至199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以前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应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小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邮件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6036号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考者务必在2011年11月21日前(邮寄以送达的时间为准)通过特快投递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将报名材料送至招聘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直接送达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当场审核并告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通过邮递方式送达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确因需要在今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1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
(五)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分+面试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体检的对象,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由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地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5538192,0771-5538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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