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灵石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2 0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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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强化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通过面向社会公...

 为强化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为灵石县统计信息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

  3、须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专业为数学、统计类,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

  4、须具有灵石县户籍,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已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人员,但试用期未满的;

  3、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灵石县人社局(劳动大厦516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人社局、教育科技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教育科技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和专业;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五)为保证质量,报考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不得少于3:1,否则将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录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门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成绩×50%。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参加面试人员按录用名额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录用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晋中市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要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审查相关证件和档案以及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居委会)调查了解的方法进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进一步复核考生档案及有关证件,复核无误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编办和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

  咨询电话:0354--7619512(人社局)

  监督电话:0354--7612911(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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