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来县公开招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基层劳动

  • 时间:2014-08-12 1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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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构筑大保障精神,充实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

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构筑大保障”精神,充实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人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尚未就业的惠来户籍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招聘人数16名,其中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岗位2个;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岗位14个(每个镇1名)。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惠来县户籍的;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及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工资,享受招聘单位其他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至23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相片2张。缴交报名考务费70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学生”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将所参加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缴审查,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4、报名要求。报名时,两类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县人社局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2月2日到县人社局三楼307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1、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语言、逻辑、数学、阅读理解等基本知识;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3、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本次招聘入围面试对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实践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者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管理
考场按照国家人事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笔试和面试过程中,报考者如有携带无线通信工具、夹带资料、旁窥、抄袭、传递答案或组织他人代考等作弊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送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并结合行业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县人社局会同应聘者所在的镇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对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计划生育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及学生档案,考核应聘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对应聘人员的评价记录;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等。经考察,有严重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递补。因应聘人员面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所在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递补的考生按规定另行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六、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惠来县人社局网站(http://hlrs. gov.cn)公示。
(二)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高低为序,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招聘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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