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2 1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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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规划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录岗位区三旧改造办公室2名(含法务综合岗、...

因工作需要,广州开发区规划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区“三旧”改造办公室2名(含法务综合岗、信息管理岗各1名),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名(含融资管理岗、土地管理岗各1名),区拆迁管理办公室2名(含土地管理岗、信息管理岗各1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三)符合拟聘用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0月1日),身体健康;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1月2日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31日,11月1、2日共三天(报名时间按电脑系统显示的邮件投递时间,在非报名时间报名的人员一律不接收报名表)。
3、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中的有关内容,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表电子版应以“姓名—所报考的事业单位名称—报考职位”的格式进行命名,格式不符者,报名表自动作废;
(2)有岗位要求所需工作经验、资格条件的,请务必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中注明,未注明报考职位所需工作经验或资格条件的,审查不通过;
(3)对各岗位中的专业审查,将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筛选。
(4)完成报名表后请发送至getdd_ghj@163.com。
(二)资格审查
广州开发区规划局办公室将按招录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参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公布(http://www.getdd.gov.cn/),请密切留意,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每个职位报考人数超过5名方可开考,笔试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数,按1:5的比例,依同职位考试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getdd.gov.cn/),请密切留意,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
(四)面试
面试委托中立第三方命题,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依同职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组织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区规划局(国土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拟聘用人员;招聘结果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签订聘用合同前,由本次参与招聘的各事业单位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可按其本人意愿,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协助办理引进或工作居住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规划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招录职位和条件
20111019162915_296.doc
 
2、广州开发区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报名表
20111019162911_093.xls
广州开发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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