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武夷新区建设,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省内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和岗位所设的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并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含相关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5、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明)必须在2011年10月25日前取得。
三、报名方法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于10月25日—11月8日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址:南平市人才市场[地点: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咨询电话:0599—8852732、8833930)
4、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4张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80元/人,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5、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登陆南平人才网址:(http//www.nprc.com.cn),下载报名表格,根据报考职位条件填写好,连同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及相片(考生提供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在11月8日前寄至南平市人才市场(以南平市邮政邮戳时间为准)[地点: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353000),并于11月17日前带上所需材料原件到南平市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的,取消参加笔试资格。报名费可通过邮局汇款(收款人:福建省南平市人才市场,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南楼四层,邮编:353000)。
6、资格复审。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者,不得参加笔试,于11月12日后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7、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人员于11月17日~11月18日到南平市人才市场领取。
四、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达1:2开考;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2、考试
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内容:专业笔试考试。
考试时间: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我局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的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南平市公务员局网站、南平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2、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南平公务员局网站、南平人才网上公布。
3、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2天负责通知考生。
4、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面试时间的前2天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岗位不达比例需递补的报经南平市公务员局核准,在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南平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2、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体检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作出申请,应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体检由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5、体检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
6、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通知招聘单位上报相关人员的材料,经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行文、办理招聘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7、招聘已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为聘用人选主动放弃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六、注意事项
1、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局网上查阅相关文件。
2、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4、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有关报考人员应先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回报名费。
4、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完整报考资料或由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笔试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七、政策咨询
(一)南平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联系电话:0599-8831137。
(二)南平市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99-8852732、8833930。
(三)南平市武夷新区管委会,联系电话:0599-5671006。
(四)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南平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