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2 10: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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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党务人员的力量,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党务人员的力量,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员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对区委组织部负责,主要派往各基层党工委开展工作。工作职责是协助派驻单位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做好社区党建工作;完成派驻单位交办的其它党建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本次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统一分配至街道党工委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不招兼职人员。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在40岁以下,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验;

  5、中共正式党员;

  6、具有汽车驾驶执照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审核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人选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其中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成绩按334的比例计算总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1013日至1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前请电话预约(预约电话:18825078556)。

  2、报名地点:海珠区党员教育活动中心(南华中路231号,邮编:510220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填写《海珠区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资格审查表》(12份,可到报名地点索取或直接从海珠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下载),并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和能力,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党史党建、党务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初定于10月下旬进行,采取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的方式,不专门指定复习书目。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

  四、工作待遇

  党建工作指导员采取聘用制,工资为4117/月。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获留用时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并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

  五、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简章由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海珠区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  

2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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