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1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2 1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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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人员为...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人员为法院速录员2名,协警1名。 

  二、招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速录员: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⑶性别不限; 

  ⑷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具有厦门本市户口,海沧区户口在笔试、电脑录入二项成绩折算之后加计5分带入面试。 

  2、协警员: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⑶男性; 

  ⑷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具有厦门市户口;海沧区户口在笔试、体能测试二项成绩折算之后加计5分带入面试。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料领取:海沧区人民法院在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 gov.cn)、厦门日报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表》可到海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索取或直接在海沧区政府网下载。 

  2、报名(2011年10月20日—10月28日工作时间):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5308836、5308760),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海沧区人民法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前通知审查合格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4、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速录员的考试内容分为笔试、电脑录入与面试三部分。笔试及电脑录入考核于报名结束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发放)记载为准。 

  ⑴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宪法、刑法、民法基础知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⑵电脑录入:占考试总成绩的20%。。 

  ⑶面试:根据参考人员前二项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协警员考试内容分为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三部分。 

  ⑴笔试:考试范围以现行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为主,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报名结束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发放)记载为准。 

  ⑵体能测试:包括100米跑、1000米跑,占考试总成绩的20%。100米跑和1000米跑测试评分标准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⑶面试: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7、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页及电视台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页查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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