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2011年公开选调(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方案

  • 时间:2014-08-12 1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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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北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北湖区面向郴州市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人员选调工作人员1名...

经北湖区委、区政府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北湖区面向郴州市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人员选调工作人员1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招聘)职位及条件

 

三、选调(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6日—10月28日。报名采用现场统一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郴州市北湖区人事局507室。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带2张近期同底彩色1寸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选(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减少岗位选(聘)人数。报名及考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200元/人。

2、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11月2日,凭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北湖区人事局507室。

(二)笔试

时间:2011年11月4日9:00—11:00。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其笔试成绩在北湖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三)面试

时间:2011年11月6日下午。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予以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时间:2011年11月7日。面试后,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核

考核时间:时间待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等额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调(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考核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办理手续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将在北湖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

1、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相关人事考试规定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举报监督电话:0735-2220224,廉政办王主任。

 

报名地点:北湖区机关办公楼五楼507室(107国道旁、骆仙西路2号,乘13路、14路、29路公交车可直达。)

联系电话:2167127

 选调(招聘)职位及条件.doc

选调(招聘)职位及条件.doc (1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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