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测绘院2011年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 时间:2014-08-12 11: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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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省地质测绘院隶属于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财政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的勘察,地质矿产科研、勘探与...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隶属于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财政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的勘察,地质矿产科研、勘探与开发,物探、化探、遥感,岩矿鉴定、测试,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房产、地籍、数字化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地质制图与印刷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 业

学历

要求

人数

岗 位

年龄要求

人员来源

备 注

工程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方向)、土木工程

本科及以上

2

专业

技术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本科及以上

1

专业

技术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院校往届毕业生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计算机制图)、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本科及以上

4

专业

技术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院校往届

毕业生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遥感地质、遥感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

本科及以上

6

专业

技术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测量工程、工程测量技术

大专及以上

6

专业

技术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本省生源或本省户籍

国土资源调查、国土资源调查(地质调查与找矿)、地球物理勘探技术

大专及以上

4

专业

技术

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长期从事野外一线工作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热爱地质事业,能长期坚持野外一线工作。

三、相关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学历或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野外工作津贴。

   2、享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批准聘用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

聘用合同。

四、考试考核办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应在2011年10 月14日—10月28日向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报名,请报名者本人持应聘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地质测绘院人劳科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省地勘局的指导下,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核。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将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按实际应聘人数开考,但专业笔试合格线设为60分,不在设综合成绩合格线。

2、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3、各专业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取专业笔试成绩前三名者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在专业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的结果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并上报福建省地勘局和福建省公务员局审批。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布信息方式

招聘方案经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同意,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网站(网址:www.fjdcy.cn)上发布招聘信息。

六、人选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

单位地址:福州市东门塔头路2号

  联系 人:方华明

  联系电话:0591-87310464

  邮箱地址:rlkrenlaoke@163.com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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