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事业单位201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11: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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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批准,,繁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第三批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组织方式

2011年繁昌县事业单位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公告包括县直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共计招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的6个岗位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 10月28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10月29日领取准考证。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2011年繁昌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资料,对于证件弄虚作假或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详见附后招考岗位一览表),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数量。

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二)笔 试

统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统一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等。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各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分别如下:

法律、国土资源管理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国土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类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国土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笔试内容为:水利工程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水利水电专业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经济管理类专业笔试内容为:项目管理、成本核算、金融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等专业知识。

规划类专业笔试内容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区域规划、建筑工程管理和实务等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知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30日 上午 8: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如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全部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国土局根据其公布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最终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监督检查

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垂询电话:0553-7872542、7865005),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2503(县监察局)

附:繁昌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招考岗位一览表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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