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开招聘

  • 时间:2014-08-12 14: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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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是1995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是1995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主要从事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并负有一定管理职能的教育培训实体,同时,承担建设执业资格的申报、培训、考务、继续教育等工作,服务范围面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满足我中心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1年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2名,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岗位要求,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6、报考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
7、报考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必须为文科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报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必须为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由我中心负责实施。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前填写《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11月3日—11月11日到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本人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学习及工作简历、近5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核与发放准考证
报名结束,中心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把结果通报应聘者,领取准考证(领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成绩。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面试人员。主要测试面试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住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并于次日公布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考核
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考核工作由中心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体检
中心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联 系 人:湛志宏
联系电话0771-2260161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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