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其中:市直单位43名,南市区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招聘教师采取试讲的方法,以下简称试讲)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试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信息表》中有年龄要求者按要求掌握,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无年龄要求者,掌握在18周岁( 1993年9月30日前出生 )至35周岁( 1976年9月30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1971年9月30日后出生 );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20日9:00-17:00。
报名地点: 河北省保定技师学院(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永华南大街728号,市动物园东门南行200米路西。
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9路,市内乘6路、39路公交车动物园东门站下车;客运中心乘36路公交车保定二中站下车南行300米。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基本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所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旦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基本程序:
报名地点设资格初审处、资格复审处、收费处、收表处和汇总处。
②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到市组织或人社部门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工作证和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需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后附相关证件复印件;另一份《资格审查表》由应聘人员交招聘单位;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通过人员,于2011年11月5日(周六)9:00至17:00,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河北省保定技师学院(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 2011年11月6日(周日)上午9:00 - 11:3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200分。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约5个工作日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
(三)面试(试讲)
1、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试讲)。
2、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
时间:2011年11月17日(周四)9:00-17:00;
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莲池北大街50号);
需带证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3、面试(试讲)时间:2011年11月19日(周六)。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试讲)通知单》。
4、面试(试讲)方法。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法,时间为12分钟;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法,时间为10分钟。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得分÷2×40%+面试(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者。
2、2011年11月22日(周二)在保定人才网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所属行业另有要求时,执行行业标准。
4、考核工作由市(区)委组织部、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通过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六、公示
1、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以下简称《名册》和《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区属事业单位各填写一式四份),并提出聘用意见。
2、市直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连同电子文档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区属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连同电子文档按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名册》和《审批表》各一份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时间、面试(试讲)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312-308995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37344
附: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