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14: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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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山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是隶属于中山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充实南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名工作...

   中山市南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是隶属于中山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充实南区食品药品监督所监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名工作人员,招聘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购解决。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备药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报名前十个工作日在侨乡南区网站(
http://www.zsnanqu.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南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南区城南二路1号509室,联系电话:88895103,监督电话:8889921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监察室、组织人事办、计生办、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现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11月1日上午9:30—11:30)
委托有关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将分别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内在侨乡南区网站公布。
2、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考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视情况另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生面试完毕即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南区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2、考核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形成考核鉴定。考核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
体检或考核人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可从进入同一职位面试范围,且综合分超过60分的其他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侨乡南区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南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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