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靖边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2名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14: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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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解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按照公开招聘...

为了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解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拟在我县有空缺编制的事业单位临聘工作人员412名。现将有关临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临聘范围

  1.教育系统临聘教师122名。临聘范围:2005年(含2005年)至2010年毕业的未就业靖边籍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临聘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0名。临聘范围:2005年(含2005年)至2010年毕业的未就业靖边籍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毕业生。

  3.靖边籍未就业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份。

  二、 临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接受组织的统一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临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2011年10月27日下午6时止

  3.报名地点: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政务大厅

  4.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本人户口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师范类毕业生须带教师资格证)、学籍档案(或档案入库卡)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缴纳报名费100元,由工作人员现场给报名者拍照并摄像备查。

  4.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及报名完毕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参加报名考试者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学历文凭一律入网验证或到相关部门查证,提供假证件者取消报名招聘资格,没收证件,报名费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不得冒名顶替,发现冒名顶替的,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应聘安置;严肃处理顶替者,属于在校学生的责成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已就业的干部职工的报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经济处罚。

  5. 报名、资格审查后,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公示3天,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6.如所报岗位人数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人数,或招考比例总体不协调,经临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拟聘人数予以调整。

  四、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

  报考师范类、农、林、水、牧、法律、计算机和新闻广告岗位的,考试内容以所报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职业道德、写作知识、自然科学知识、时事政治、经济学、管理学、人文及陕情常识等方面内容。

  2.考试方式:闭卷,单人单桌。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 考核聘用

  1.考试成绩公示3天后,按照考生所报专业考试成绩及所需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对象进入体检(对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毕业时间由先到后等综合因素及招考数额确定),并对初选对象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后,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初选对象进行面试和政审。

  2.报考教师岗位的,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初选对象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办法另行确定)。

  3.体检、面试、政审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如拟聘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30日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招录人员实行聘用制,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新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经人社部门鉴证后方可上岗。

  6.工资待遇: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按国家转正定级工资执行;大专毕业生试用期为两年,月工资标准为850元(教师935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国家转正定级工资执行。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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