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中心(杭州)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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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中心是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能是编辑、出版省政府主管的《浙江年鉴》和省委政研室主编的《浙江政策年鉴》,以及承担省委政研室交办的政策研究等任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心副主任和编辑人员各1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下:

  (一)副主任(管理6级职员)

  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出版、中文、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20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副调研员以上职务或任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任副处级(管理6级职员)以上职务或任正科级(管理7级职员)职务3年以上,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任副编审以上职务或任编辑(中级)职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编辑

  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学位);新闻出版、经济学、社会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0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该网站同时作为公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附后),发送电子邮件至:zjnjsb@163.com。同时将书面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任职文件、劳动合同或其他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邮寄至我单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10月20日止。

  2、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告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考试。如果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

  考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适应性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四)确定入围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副主任职位体检、考察对象;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编辑岗位体检、考察对象。考试结果和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入围编辑岗位人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编辑岗位人选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副主任职位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研究后,确定1名拟任命人员。

  上述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对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任命)手续。

  副主任试用期1年,编辑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及弄虚作假、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府大楼三号楼 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中心(邮编: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2552,87057991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宣传中心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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