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2011年10月公开招考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1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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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南办发〔2008〕56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聘用人员,现将...

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南办发〔2008〕56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单位及职位、薪酬

1、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机关聘用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各职位需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单位及职位、聘用期限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考机关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考者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可以代报),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同意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一般职位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职位表》中注明“考专业试”的职位,其笔试只进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一科。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

2、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4、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报区委组织部批准后,按照《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南办发〔200856号)的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10月30日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四)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0919。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公开招考机关聘用人员职位表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10日

 

 


附件1: 职位表
附件2: 报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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