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2 15: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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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和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我区拟公开招聘3名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应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和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我区拟公开招聘3名食品药品监督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考岗位
  (一)食品、药品监管(2人)
  (二)综合管理(1人)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根据单位需要服从分配,执行力强;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须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一)报考食品、药品监管岗位的考生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
  2、公共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医药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会讲流利粤语、普通话,文字功底扎实,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系统,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考生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
  2、外语专业;
  3、应届毕业生,会讲流利的粤语、普通话,英语四级以上。
  四、招考时间
  2011年10月至11月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考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东区政府信息网(网址:
http://www.zsdongqu.gov.cn/)发布招考信息。
  (二)接受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还必须提供单位书面证明。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至26日(8:30—12:00,14:30—l 7:30)。
  报名地点:中山市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504室)
  联系电话:88321378
  监督电话:8832897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监察室、组织人事办、计生、公安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现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11月1日上午)
  委托有关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题制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生面试完毕即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考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视情况另行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将分别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东区政务信息网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东区组织人事办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2、考核人选。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形成考核鉴定。考核内容包括招聘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
  体检或考核人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可从综合分超过60分的其他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东区政府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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