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崇义县201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12 15: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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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 缓解部分事业单位用人紧张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状况,经2011年11月30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 缓解部分事业单位用人紧张和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状况,经2011年11月30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府发[2007]38号)和《崇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崇府发[2008]25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善锦
         副组长:李贱贵  朱雄武  刘春香 
         成  员:成  松  康仁宝  李祥鑫  黄  星  黄义华  罗福生
                      赖庆荣  肖保东  张溯文  李上优  陈世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成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世忠同志兼任,具体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财政局乡镇财政所会计6名;
         2、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站(含阳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16名,其中:营林员12名、会计2名、法律2名;
         3、国土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3名、面向退伍军人3名;
         4、城管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8名,其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4名,面向退伍军人4名;
         5、农粮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站管理人员1名;
         6、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5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参与邪教组织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1、乡镇财政所会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要求为会计与审计类。
         2、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站(含阳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营林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森林资源类、林业工程类、景观类,会计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会计与审计类,法律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法学类。
         3、国土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和城管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不限。
         (2)退伍军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实行一年一聘管理的县临时城建监察协管员报考城市管理监察岗位年龄放宽至31周岁;学历要求为高中(含普通全日制中专)以上;专业不限。
         4、农粮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植物生产类、动物科学类、动植物检疫类、水产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类、电气电力类及农业工程、实施农业科学工程、设施农业与观光农业和能源工程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站管理岗位专业不限。
         5、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0周岁;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专业要求为地质地矿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应携带以下证件、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退伍军人退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4)其他与报考相关的证明材料;(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6)考试考务费120元。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节假日照常报名。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大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允许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应符合改报岗位的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3日。

  六、考试
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20分、专业科目笔试40分、面试分数4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40。本次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即:
乡镇财政所、乡镇林业管理站(含阳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
农粮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为农业科技基础知识;
乡镇林业管理站(含阳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营林员岗位为林业专业知识;
乡镇林业管理站(含阳岭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法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土地执法监察、城市管理监察岗位为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主动性、应变能力、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数按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入闱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如某岗位笔试或面试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所要求的人数时,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有面试入闱考生的笔试平均成绩及以上,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时,才能分别进入面试或录取行列。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分数按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政审人员,若某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录用该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八、聘用
         体检与政审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九、其他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咨询电话:0797-3812036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12036  3823880


 
 

   崇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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