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50名司法局人社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12 15: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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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程序、标准及要求进行择优聘用,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其中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35名,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5名。
(一)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1、现任在职的禹州市大学生村干部;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且连续任职满三年的禹州市在职村干部。
(二)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禹州户口(含禹州籍毕业生户口未迁回人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面向社会,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信息、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1年9月29日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www.yuzhou.gov.cn)、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yuzhou.lss.gov.cn)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1)报考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岗位:
    大学生村干部须持毕业证、身份证、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村干部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所在乡镇(办)党委任职文件或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管理岗位:
    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它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编制证或编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禹州市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72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信息采集费12元),体检费分阶段收取。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6、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报名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7、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于2011年  10月20日至10月21日到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二科,满分分别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应试者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练、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8:00至10: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至12:00测试《申论》。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按照招聘工作向农村一线倾斜的原则,为激发广大服务农村基层人员报考的积极性,对于报考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岗位,连续任职满三年的禹州市在职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连续任职满三年的禹州市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笔试成绩加1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同时提交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发现拟享受加分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笔试命题、阅卷工作委托外地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面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1年11月上旬。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确定面试考官。根据面试人数组成若干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小组一旦组成,即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体检
    2011年11月上旬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体检、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于11月中旬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规定,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等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动或考录其它单位。

 

 

 

四、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五、纪律与回避
    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按政策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禹州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禹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禹州市委组织部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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