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12 1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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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改善市级机关科级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干部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市属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共推出职位12个。其中,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照单位)正科级领导职位3个,副科级领导职位8个;市属事业单位副科级管理岗位 1个。每个职位选拔1名人选,选拔的职位分别为: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长;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秘书长(参照单位);

   市委组织部副科级职位;

   市接待办接待二处副处长;

   市外侨办涉外管理处副处长;

   市商务局综合处副处长;

   市口岸海防打私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市粮食局财务处副处长;

   市妇联办公室副主任(参照单位);

   市计生协会副秘书长(参照单位);

   市招商局投资促进科科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拔的范围

   报考市级机关或参照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全市范围内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条件的人员可以参与公开选拔。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科级管理岗位的,除上述人员外,全市民营企业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参与公开选拔。

   目前为县(区)管干部人员报考上述职位的,须经县(区)委组织部书面批准同意。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舟山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

   市属机关部门(包括直属单位)推出选拔职位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参与本部门科级领导职位的公开选拔。

  (二)资格条件

   1、机关或参照单位正科级领导职位

  (1)现任机关或参照单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市属和县(区)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市属部门管辖国有企业副职和县(区)属国有企业副职。担任以上职务的报考者须任职满2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8月1日,下同)。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可以报考。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任职年限可以放宽1年。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机关或参照单位副科级领导职位

  (1)现任机关或参照单位科员3年以上;市属和县(区)属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市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市属部门管辖国有企业副职和县(区)属国有企业副职。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可以报考。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任职年限可以放宽1年。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3、市属事业单位副科级管理岗位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所任职务高于上述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可以报考。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任职年限可以放宽1年。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选拔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4、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四、基本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分为宣传发动、报名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宣传发动

   于8月3日在舟山日报等新闻媒体和舟山党建、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刊登公选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报名审核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每人只能参与一个职位的竞争。每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6人则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该职位报名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上述职位的人员于8月8日-8月1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者须填写《舟山市跨部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推(自)荐表》(贴本人近期正面2寸彩色照片),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任职文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舟山市跨部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推(自)荐表》请登录舟山党建网站(http://www.zsdj.gov.cn)、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下载。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市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

  (四)面试

   每一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6人参加面试,若考分相同,可增加人数。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交往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

  (五)考察

   按照每一职位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3名考察对象,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阶段。

   成立考察小组,按职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综合后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六)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确定每一职位的拟任人选。经在媒体公示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任职手续。

   对任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

   如个别职位确实没有合适的任职人选,该职位可以空缺。

   五、组织领导

   市属部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市公开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市属部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县(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这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拔,接受组织挑选。 

   附件:1、舟山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岗位条件设置\

         2、《舟山市跨部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职位推(自)荐表》\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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