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107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2 16:49:57
  • 来源:
  • 点击:

【导读】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5名,工勤人员2名。

        一、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1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自治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
www.xjr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相关招聘要求及职位设置情况等,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持相关资质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及职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就近到所在的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部门和区局各直属单位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各地州市局组织人事科及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附件二)
        3.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 10月21日上午10:00-18:30,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报名时携带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应聘者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年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以10月12日报名时间为准。
        (三)考试
        1. 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试卷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目: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包括:宏观经济知识、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政策、公文写作等)。
        (2).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等报考人员加5分。
        (3).答题要求。报考考生可根据岗位需求选择试卷文种答题。(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
www.xjrs.gov.cn)。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质监局将笔试成绩在自治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
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6). 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7)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中C级(六级)以上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确定后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向考生告知,也可到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
www.xjrs.gov.cn)查阅。
        (9).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工勤技能岗位的考试分为面试和实际操作。
        (1)面试。工勤技能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根据面试成绩,在过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过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实际操作环节。若出现放弃人员,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质监局将面试成绩在在自治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
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2)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
        (3)工勤人员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 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2010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务必提前1天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由各用人单位提供)并提交所报考的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自治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
www.xjrs.gov.cn)上公示七天。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监督及其它要求
        1.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自治区质监局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监督电话:0991-3689707 
        田恩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2812816 
        咨询电话:0991-2844250
        附件一:
2011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载)
        附件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用人单位联系地点、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各用人单位联系地点、联系方式(附件2)    
序号 单    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0991-2818352 马庆春
2 自治区质检院 乌鲁木齐市河北路188号 0991--3191155 田蕾
3 自治区计量院 乌鲁木齐市河北路188号 0991--3191522 仝立公
4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乌鲁木齐市河北路188号 0991--3192005 朱澍炜
5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 乌鲁木齐市文化路5巷36号 0991-281396 刘德智
6 乌鲁木齐市质监局 乌鲁木齐市南湖路一巷5号 0993-4643143 朱光亮
7 吐鲁番地区质监局 吐鲁番市老城路 0995--8529511 吴春燕
8 哈密地区质监局 哈密市建国南路30号 0902--2250269 牛艳蓉
9 昌吉州质监局 昌吉市北京北路102号 0994--2326728 田春勇
10 伊犁州质监局 伊宁市伊犁河路15号 0999--7825010 韩红艳
11 塔城地区质监局 塔城市光明路126号 0901--6223063 唐敏莉
12 博州质监局 博州市团结路77号 0909--2284308 滕 勋
13 巴州质监局 库尔勒市圣果路 0996-6752087 张绍华
14 阿克苏地区质监局 阿克苏市东大街9号 0997--2129670 张耀明
15 克州质监局 阿图什市松它克路南4院 0908-4228528 刘平安
16 和田质监局 和田市和田路26路 0903-2032091 刘春英
17 喀什地区质监局 喀什市色满路167号 0998-2568016 杨红疆
18 克拉玛依市质监局 克拉玛依银河路51号 0990-6223135 李新焕
19 阿拉尔质监局 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胡杨楼5楼 0997-6351070 孙冰
20 图木舒克质监局 图木舒克市工商局四楼 0998-6187763 傅正纲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