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

  • 时间:2014-08-12 17: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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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11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规定,结合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始建于197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科室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招聘条件

学历

专业

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实验室

软件编程技术人员

3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

设备维护和管理人员

1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编辑兼记者

1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闻传播、中文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原则

面向全社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善于创新,热爱建设事业;

2、满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专业知识扎实,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5、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报名。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1月1日9:00至17日16:00,按要求选择职位,提交个人资料,上传电子照片,获取报名序号,等待审核结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1年11月2日9:00至18日16:00,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以取消报名,改报其它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

3、网上缴费。2011年11月2日9:00至19日16:00,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含仲裁通过的),按网站提示支付考务费,未及时足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2011年11月25日至30日,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政策咨询电话:(0451)87010350,87016200。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特殊情况下,经请示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保厅,可适当降低比例。

(5)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根据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试者适合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

笔试:笔试内容以工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确定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前,考生本人需持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户口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省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人事培训处)现场确认。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察和体检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于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监督电话

(0451)87015233(省纪委驻省安监局纪检监察室)

(六)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其工资待遇等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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