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09: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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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部分事...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名额:总计49名,其中县直23名,镇属事业单位26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表《庐江县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范围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本县事业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硕士生年龄放宽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是,如35周岁则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外地考生属在编在岗人员的,还要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证明。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联合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招聘单位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不足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3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政治、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科技知识、时政等。《专业知识》内容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专业知识成绩高、学历高的依次排序(下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及有关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自主择岗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镇属事业单位的开展自主择岗,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各岗位人员直接进入聘用程序。自主择岗是指根据公布的各镇招聘岗位(择岗前在县人社局网站公布),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入围考生分镇分岗位自主选择岗位。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和不愿择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自主择岗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聘用

    被确定聘用的毕业生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再递补。

    四、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5-73120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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