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荆州市委编制委员会批复(荆编[2011]37号),荆州市公安局新成立正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编制情况,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
三、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一《2011年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服务大厅,(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考生须持登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zrs.gov.cn)下载打印的《荆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4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有公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2008年度、2010年度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出示证明,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核盖章。证明上应说明在公安机关服务的起始时间,工作期间的表现,个人养老保险号,2008年元月购买养老保险的申报单位等情况。城区公安机关协警有关情况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核实),接受市公安局的资格初审并签章后,办理确认报名和缴费手续。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缴费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9:00—17:00期间,到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716—8278477、0716—8259263。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管理岗位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材料分析与写作》两科,医护岗位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3日8:30—11:30。(两科合卷)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于2011年10月28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本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
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考生可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zrs.gov.cn)查询面试入围情况。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公安局负责。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2011年度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11年度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包括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单位对复审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现场确认免考务费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应聘人员,可凭现场报名确认材料,免缴面试费用),并发放《2011年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以专业测试为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相对集中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以内在网上公示,考生可通过登陆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zrs.gov.cn)查询面试成绩。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zrs.gov.cn)公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宜聘用的,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二)岗前培训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要求,委托有关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三)聘用
招聘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16—8278494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举报投诉电话:0716—8257406
附:1、《2011年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荆州市戒毒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