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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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中心活力,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

为加强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中心活力,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现将此次招聘的有关条件及程序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共2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科类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文科类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安顺市委组织部研究室,报名时间为10月27日-10月29日上午12:00。报名咨询电话:3283095
    报考人员须填写三份《报名表》,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省级机关统一选派到我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服务人员须持县级以上项目办(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交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达到5:1以上的,该职位方可开考。
五、笔试、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下午14:30-17: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计算方法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在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安顺市委组织部负责,考察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考资格的;
(4)在考试考察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5)有其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经公示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有关表格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党建网下载。
(二)本次招聘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研究确定。
(三)考聘工作监督电话:3282069,3283359
 
安顺市干部考试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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