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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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市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是一家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副局级。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智慧城管平台建设的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立案审核、结案归档等监督考评工作;协调解决市中心城区综合性、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对智慧城管协同网络单位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拟订全市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标准,指导各区做好需求编制、项目招标以及中标单位绩效考核;承担全市信息采集员的培训及岗位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智慧城管协同网络单位的培训、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96310(含12319)城管热线电话和网络受理平台及市长电话、政务网上办公系统等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跟踪和评价工作;承担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大市范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文秘
1
负责办公室文秘工作,需夜间值班
中文、文秘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户籍
有工作经历
平台运行
1
负责管理平台系统的运行维护,需夜间值班
资源环境、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通信系统维护
1
负责的通信系统维护管理工作,需夜间值班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工作经历,具有电工(强电)上岗证
法律监督
1
负责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审核工作,需夜间值班
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工作经历
测绘
1
负责的地理空间管理工作,需夜间值班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GIS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财会
1
负责的会计工作,需夜间值班
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财会上岗证及会计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4日
nbzhcg@163.com2、报名办法:先从人社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经扫描后以图片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经报名资格初审后,招聘单位将通知初审合格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甬港南路180号)领取准考证。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特点自行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城管网上公布,届时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登陆城管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城管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91121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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