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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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依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

依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等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为考试中心管理岗位。招聘人数: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国家法律、党纪和政纪处分;

(二)品德优秀。正直无私,善良忠实,胸襟宽广;具有爱心,团结同志,助人为乐;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热爱本职工作。对人事考试工作有基本了解,热爱人事考试工作,有为人事考试工作热忱奉献的信念;

(四)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际工作经历。受过良好高等教育,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其中计算机专业3名;新闻传媒专业1名;财会专业1名。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11月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12912日。报名后1—2个工作日可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报考人员要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缴费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应试人员应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用于考务工作。

(四)笔试

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开考,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需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拟于12月中旬组织笔试,详细情况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综合水平测试》,其中公共基础占30%,专业知识占70%;不指定考试教材和划定考试范围。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按照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当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面试当天即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缺少证件原件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地点: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八)组织考察

对拟聘用的人员由人社厅人事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用人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经人社厅审批同意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后,无影响聘问题的人员,经人社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有关规定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的,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纪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招聘原则履行招聘手续。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3635387

附: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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