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昌)厅属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

  • 时间:2014-08-13 10: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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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厅信息中心、厅工资研究室、省技工学校教学研究室,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单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岗位条件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00018001
文秘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100018002
综合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历。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00018003
考务管理岗
1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应用专业,5年以上考务管理和考试数据处理及应用工作经历(具有计算机软件高级工证或计算机软件工程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0018001
财务管理岗
1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100018004
文秘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专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加试写作。
省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100018005
文秘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省技工学校教学研究室
100018006
文秘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加试写作。
100018007
教学管理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加试写作。
厅信息中心
100018008
投诉处理岗
1
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电话咨询和处理投诉的工作经历。
200018002
电脑会计岗
1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电脑会计专业,取得会计师职称并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00018003
软件设计开发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5年以上,取得国家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程序员证书。
200018004
网络技术管理岗
1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从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3年以上,取得HCNE网络工程师证书。
厅工资研究室
100018009
管理岗
1
1986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11年10月17日9:00点—10月21日16: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江西省2011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操作。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791-86386391     
  单位网址: http://hrss.jiangxi.gov.cn/
  电子邮箱:jxsrstjgdw@163.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南一路1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
  邮编:330046
  三、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办公楼九楼901房间)。
  (2)联系电话:0791-86386391(联系人:刘勇)。
  (3)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查需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
  5、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五、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在编制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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