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镇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3 1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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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及乌兰察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短缺、结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及乌兰察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短缺、结构不优的问题,经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凡是在2011年4月20日—2011年7月20日期间进行预报名的人员,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报考志愿以及招聘条件,按照本次招聘的定向类、卫生类、师资类、综合类四个类别分别进行报考。(详见《丰镇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二、报考时间
2011年9月28日—2011年10月15日17时30分(国庆假期、节假日不休息)。
三、报考地点
丰镇市劳动就业局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丰镇市供电局北面)。
      四、资格审查
报考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籍档案、近期一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以及在丰镇市范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列入丰镇市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领取准考证
2011年10月25—29日在丰镇劳动就业局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带本人身份证,代领准考证的须带本人与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上午9时,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丰镇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负责解释。
注:本公告及《丰镇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在丰镇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fengzhen.gov.cn)、《丰镇报》公布。
                          丰镇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丰镇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及乌兰察布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解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短缺、结构不优的问题,按照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经9月20日丰镇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决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范围及时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凡具有丰镇市户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生等(包括乌兰察布原农牧学校所谓“定向生”、计划生育专业“定向生”、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体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等各类定向生)。
3、为吸引高学历人才,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可不限户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不需要参加面试,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可直接聘用,不占本次招考总名额。
4、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
③被辞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正在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立案调查期间的人员。
6、报名时间从4月20日至7月20日(此项工作已结束),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分四类:
第一类(定向类):招考范围仅限于依据《关于研究原农牧学校2000—2003年自招“定向生”信访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纪要[2006]1号)、《关于进一步研究解决原农牧学校“定向生”信访问题的会议纪要》(乌党办发[2007]26号)、《关于下达计划生育系统招收苏木乡镇全民劳动合同制工人计划的通知》(乌计科字[96]第35号)、《关于调整我区中师和小教大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意见》(内教发[2002]87号)、《关于将内蒙古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乌盟分班并入乌盟师范学校的决定》(乌署发[2000]111号)等文件,且已经在我市已享受每月820元和三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农牧学校所谓“定向生”、计划生育专业“定向生”、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体校毕业生、与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技校毕业生等,共择优聘用50名,根据农牧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其他三个类别毕业生报考人数按照同比例分别招聘,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聘用到原工作单位。
第二类(卫生类):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53号(《研究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和乌医改办字[2011]10号(《关于招聘苏木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的通知》)文件精神,共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各类医务人员21名,其中临床类专业11名、护理类专业10名,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聘人员所学专业统一聘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考范围仅限于符合本方案第二条招聘条件、范围规定,且具备医学类专业学历(包括技校生)的考生,其他专业类考生不得报考卫生类。
第三类(师资类):根据全市教师需求,共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0名,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聘人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城区和乡镇教师的招聘比例。招考范围仅限于符合本方案第二条招聘条件、范围规定,且具备师范类学历的考生,其他专业类考生不得报考师资类。
第四类(综合类):凡符合本方案第二条招聘条件、范围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此类,共择优聘用70名,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聘人员所学专业、聘用单位专业人才需求等情况,统一研究聘用。
以上定向类、卫生类、师资类、综合类招聘人员将按照分别报考、分别考试、分别聘用的原则进行,符合多种报考条件的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类,不得兼报。报考定向类、卫生类、师资类的考生,经审查条件不合格者,如服从调整,可调整报考综合类,如不服从调整,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笔试及成绩公布、资格复审、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及公布成绩、公示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五、资格审核认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组专人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丰镇报》、丰镇电视台进行公示。
六、考试
报名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全权委托内蒙古考试中心组织。
(一)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为汉文试卷,笔试卷面分数为100分,占总成绩的80%。试题的命制、印刷、保管、启用、装订、阅卷、公布成绩等事宜全权委托内蒙古考试中心负责。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提前一周发布考试信息。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
①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内蒙古主体民族蒙古族,以及“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其他民族不加分);在丰镇市范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和列入我市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如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②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在《丰镇报》、丰镇电视台进行公示。
5、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以上四个报考类别分别确定,具体办法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计划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发现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按规定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试题命制、保管、启用和组织等事宜由内蒙古考试中心负责,严格按照试题保密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辩证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4、面试评委全部由内蒙古考试中心有资质的专家担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6、评委管理: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和相关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
7、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面试加分:
        ①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内蒙古主体民族蒙古族,以及“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上加3分(其他民族不加分);在丰镇市范围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和列入我市储备计划的“储备人才”,在面试成绩上加3分。如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面试成绩上加4分。
②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在《丰镇报》、丰镇电视台进行公示。
9、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否则不准参加面试。
1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总成绩=笔试总成绩×80%+面试总成绩×2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四)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由内蒙古考试中心负责公布。
七、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员的确定,按以上四个报考类别分别确定,具体办法是: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考察体检并进行公示。
八、考察、体检
(一)考察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
2、考察主要通过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考察人选的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要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足考察对象总名额。
(二)体检
根据《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文件的规定,将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一周内组织体检,体检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和分项体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丰镇报》、丰镇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期间,反映有违反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按 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录取名额数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照用人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列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 员工资福利待遇,接受考核管理。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被聘用人员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不服从分配或在15日内不到岗者,按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处理;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岗位服务满五年,方可正常调动。
十一、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为严防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的出现,坚决杜绝招聘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此项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474—3255597
十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丰镇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刘治民(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非(市委副书记)
刘建军(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付海青(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范枝兰(市人大副主任)
李美林(市政协副主席)
常务副组长:武玉亮(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葛清(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
赵秀全(市长助理、财政局局长)
              郑    江(市委办副主任)
            王永顺(政府办副主任)
              孟仲高(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贺汝军(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高利祯(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玉成(民族事务局局长)
赵守杰(教育局局长)
刘文杰(卫生局局长)
       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丰镇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负责解释。  
             中共丰镇市委员会办公室
                 丰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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