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监管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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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满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满足我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06]25号文件),市安全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9、有英语及计算机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具体招聘条件、人数、职位详见《2011年天津市安全监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从2011年10月27日开始,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人事信息网(
www.tjpnet.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查询。
  三、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11年11月9日下午5:00。
  缴费时间:2011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11年11月11日下午5:00。
  缴费金额:45元/科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笔试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时间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入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均视为聘用职位空出,可从原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由市安全监管局人事部门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28208709
  七、办理手续
  市安全监管局根据考生体检、考核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津政发[2003]75号)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8208709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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