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监察及旅游信息化建设,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济南市旅游局拟为局属事业单位济南市旅游监察支队和济南市旅游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2011年济南市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业务能
力与思想道德素质并重的原则。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学校集体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 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 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情况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见《2011年济南市旅游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用。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七纬四路117号济南市旅游信息中心七楼。可乘6、33、41、K96、K100、102、104、127路公交车在市委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户口薄(研究生学历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笔试加分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济南市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展开,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市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列排序装订)。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期间,市旅游局设立咨询电话:0531—66608750,负责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此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审核通过后,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 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网络工程师
该岗位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若招聘岗位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旅游局通知本人,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现场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2时,招聘计划取消。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二)英语翻译
该岗位招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内容为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若招聘岗位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3比例确定笔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人选确定后,由市旅游局通知本人,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面试最低分数线之上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现场笔试人员比例低于1:2时,招聘计划取消。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总成绩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 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及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旅游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了解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因特殊情况经市旅游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旅游政务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波、范泉韬
咨询电话:0531—66608750
监督电话:0531-66605958、0531-66608924、0531-12345
济南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