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 时间:2014-08-13 1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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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了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度本方案:

 

 

人事人才网等公开渠道公开《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暨简章》。
(二)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9月11日,在指定地点接收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2份(不退回),并当场填写《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诚信承诺一栏亲笔签名,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2张。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面试。由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按报名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选取参加测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次日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四)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应聘人选。对应聘确定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每一步骤安排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由我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加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验费用由应聘都自理。拟聘人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情况,按排名先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其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拟聘岗位等内容,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未尽事项请向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咨询。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02室
联系人:梁一宁,严小华。
联系电话(传真):0771-2260070;18677168509;13978680058
监督电话:0771—2260075,2260150
本工作方案暨简章由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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