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2名。其中:资阳市雁江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8名;资阳市雁江区片区食品药品稽查队16名;资阳市雁江区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8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职位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满18周岁以上(1993年9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名额、年龄、所需学历、所需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至2011年9月12日;照片初审时间为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3日;缴费时间为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14日24:00时。
3、报名及缴费程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 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报考,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近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网上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和考核(考察)阶段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只审核报考者照片。
(3)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已成功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9月17日至9月21日12:00时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国家、省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者,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1年9月14日18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照顾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
3、笔试时间:2011年9月21日。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9月26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报考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2011年9月28日18时前向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9月30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以报考职位拉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折合前)应达到60分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其本人身份及表现情况的证明,⑤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依序递补。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60% +《申论》×40%)×6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
六、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职位、名额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下同)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考核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主考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考者按本人报考的招聘单位(职位编码)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具体聘用单位。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资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26215776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28-26227756
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028—26218050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26110985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