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苏州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1: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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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满足苏州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苏州市高新区人事局同意,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

为满足苏州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苏州市高新区人事局同意,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的职位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合同制职工),招录计划总数为2名。其中:咨询服务台岗位1名,综合窗口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
2.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
4.具有苏州市区户籍
5.岗位要求:
(1)咨询服务台岗位:
    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 (报名时查阅原件,交复印件);3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 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综合窗口岗位:
    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报名时查阅原件,交复印件);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3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到2011年8 月31日, 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从事过窗口服务工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 9月 2日(周五),14: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高新区人才广场2楼招聘大厅。
2. 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个人简历、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本次招聘只进行面试,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苏州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同组织。面试采用问答式,由面试考官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面试时间:9月6日(周二) 上午9:30
2.面试地点: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苏州高新区新创大厦一楼)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录用和管理
1、拟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2.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3.录用人员按照苏州高新区党政办、苏州虎丘区党政办下发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和苏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本公告由苏州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512-68411169)
                                      
苏州市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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