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1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13 1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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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3名。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13名。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1年秋季省属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聘人员统一笔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1〕128号)等有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报福建省公务员局备案,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专业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且必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权审批机关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1日至9月29日
发布网站: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四、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1年9月21日至9月29日
(二)报名网站
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的资格初审。考生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面试和考核阶段,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结果为准。如发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网上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自行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聘过程的多个环节须使用《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未按期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且不退还已缴纳的费用。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综合基础知识测验,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使用A卷考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福州市区,具体地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三)成绩查询(责任编辑:信息员)
 2011年11月11日之前,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将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公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过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六、技能测试
(一)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专业笔试。
测试内容:报考软件应用开发岗位为软件开发(J2EE)相关知识;报考纳税咨询岗位为税收、会计、法学、国际经贸等专业知识。
技能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30%。
(二)时间、地点
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通知。
(三)成绩查询
技能测试结束后若干个工作日之内,考生自行登录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技能测试成绩。
(四)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通过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七、资格复核
面试之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进行资格复核。
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有权审批机关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报名材料。
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将通过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资格复核结果,并发布面试通知。
八、面试
面试由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3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九、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的2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日常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布。
十、公示
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一)专业工作经历:报考者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等有效凭证。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二)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招聘岗位信息、笔试及其成绩查询、拟聘用人员公示将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予以发布,其它考务信息均在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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