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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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希望工程事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希望工程事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46号)等有关规定,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淮安市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年龄33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市户口(苏北计划志愿者户籍不限),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不限,具备较强的文字和组织能力。在读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下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团市委组织部(淮安市健康西路140号市政府4号楼310室)
    报名电话:0517-83605276
    2、资格审查
    由团市委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者。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分别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由团市委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5、公示
    体检、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报考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605646。
    本简章由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83605276)。

附: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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