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2011年财政信息中心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4: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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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要求,为确保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大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经安龙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安龙县财政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

二、招聘职位隶属及人数

    安龙县财政信息中心,隶属县财政局管理,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见附件1:《安龙县财政信息中心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 招聘范围

1、贵州省户籍或生源属贵州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在贵州省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热爱财政信息中心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至28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到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1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

4、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的操作(报名时需进行办公软件操作测试,在规定时间测试合格者给予报名,测试范围:Microsoft Office 2003中Word文档、Excel电子表格基本操作,作题时间十分钟)。

四、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公务员(参公)及事业人员。

2、中、小学教师。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均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至9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龙县新安镇大同路20号)。

3、资格审查

   考生按要求填写《安龙县财政信息中心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2)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即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3)已婚人员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考生按照《招聘简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办公室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6张。

4、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办研究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开考前面向社会公示。
5、《准考证》于2011年9月22日至23日在报名点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交报名费凭据领取。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知识》(60%)。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

上午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简章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2011年9月25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笔试、面试中,报考人员都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考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及网站http://www.alrlj.gov.cn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国家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拟聘用人数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在上述公示地点进行公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从县财政局、县纪检监察、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待业期间以及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察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

1、被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学籍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3、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5、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6、其它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上述公示地点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5年内不准往外县(市)调动。

4、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阳光操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过程中,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县纪委信访室:0859—5220540)。

十一、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十二、本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安龙县财政局办公室 (0859—5211034)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5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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