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阳市丹江口库区监测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13 1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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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要求,南阳市丹江口库区监测站面向社...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要求,南阳市丹江口库区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环保事业,思维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按照有关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三、公开招聘人员的数量和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工作人员19名:环境监测14名、英语1名、计算机1名,文秘1名,讲解员2名。
  四、公开招聘的具体条件
  1、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人员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岁,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③环境监测专业及相近相关专业(环境监测专业及与之相关的环境工程、分析化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仪器分析专业)毕业生。
  2、公开招聘英语、计算机、文秘人员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②本科以上学历;
  ③英语类、计算机类、文秘类等专业毕业生。
  3、公开招聘讲解员条件:
  ①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②旅游、文学与新闻传播、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③品貌端正、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办法。资格审查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报名人数与公开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的,应核减招聘职位。急需紧缺专业,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试卷异地命题,异地阅卷。根据实际情况,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各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有关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豫组通〔2009〕24号和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在南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者,参加这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南阳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二)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环保局、监察局监督指导下实施。
  讲解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讲解员职位的面试主要综合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讲解员的必备素质。讲解员职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急需紧缺专业招聘职位,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英语、文秘、环境监测、计算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有关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以及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体检结果在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有关网站上公布。
  考核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市人社局和环保局的指导下,采取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的方法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
  考核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招聘纪律和考风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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