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4: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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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2011年德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2011年德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296日至199396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德州市德城区常住户口(含德城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96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德城区人才市场(地址:青龙街69号,德州市建设局原办公楼)。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笔试考务费40/人。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我市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出具与县级组织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原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echeng.gov.cn)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对于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时间:2011910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

(二)   面试。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测试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占25%、组织协调能力占25%、语言表达能力占25%、应变沟通能力占15%、举止仪表占10%。面试方案、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考察和体检

全部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和体检参照我市考录公务员的程序、内容和要求进行。

五、聘 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城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专业等情况,分派到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德城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咨询电话:0534-2671782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中 共 德 城 区 委 组 织 部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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