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13 14: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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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建设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位的资格条件、待遇(一)资...

因工作需要,建设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出租屋管理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职位的资格条件、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志于社区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
4、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
5、能上夜班(上半夜)。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月工资由基础工资(1300元/月)+绩效工资组成。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9月23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建设四马路28号天伦花园C座旁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内;
(三)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83056407;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明;
3、学历证明;
4、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三、考试办法
    应聘人员需经过笔试和面试,考试冒名替考、作弊、迟到15分钟取消资格。成绩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公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与考核不合格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
    对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按规定购买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越秀区人民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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