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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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

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近期公开招考1名普通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及以上);

(四)符合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 2011年9月23日和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30),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办公大楼一办A202室组织部。

(二)报名应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三)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报考人员的学历不能高于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五)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一)若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招考人数10倍时,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二)若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考人数10倍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需提前15分钟进入面试考场,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考核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雇用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二)雇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onggang.gov.cn)公示7天。

六、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南湾街道报区人事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8月31日。

八、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龙岗区南湾街道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89609623、 89609122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雇员(辅助、工勤类)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中共龙岗区南湾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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