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环保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4: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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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充实我县环境保护队伍,经县政府同意,金湖县环保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

充实我县环境保护队伍经县政府同意,金湖县环保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和《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金人发〔2007〕1号)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环境保护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淮安市辖各县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资格审合格后,填写《金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19月162011926(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金湖县环保局三楼办公室(健康路长安巷8号

联系人:吉启权

联系电话:0517—86882480

报名人数和拟招考人数比例须达到3l以上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2.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⑴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与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对象。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绩按11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监察、人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517—86806178

县人社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由金湖县环保局负责解释     

                         

金湖县环保局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一一年九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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