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4:42:08
  • 来源:
  • 点击:

【导读】经上级批准,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

经上级批准,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4名(其中暖通专业人员1名、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机械电气专业人员2名)。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应届毕业生及江苏籍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思想解放,勇于开拓进取;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相应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以及靖江人才网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3日—9月4日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行政中心主楼213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2011年招聘工程技术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对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
  (5)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削减招聘人数。
  (6)缴纳报名费98元。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1年9月8日(上午8:30—下午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主楼21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笔试不指定复习指导用书。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成绩将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15日下午到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人社部门的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对象在学校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或由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不合格情形的即为考核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试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年)。试用(见习)期满,经综合考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工资参照机关劳务派遣同类人员标准,保险参照靖江市城镇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奖金、福利等待遇由用人单位考核发放。在一年内经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被聘用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21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0205
靖江人才网网址:www.jjrc.net 
 
 
 
 
                                                                   靖江市市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