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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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结合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

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结合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性质、条件
1.招聘岗位人员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2.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一《2011年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直接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和替代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53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昆明市农村社会保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荐材料等。
5.联系人:王于月联系电话:0871-415132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9月10日(星期六)9∶00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民航路301号五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试方式和范围
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范围:近1年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0年9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民航路301号5楼)。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
进行结构化面试。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及考核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3352268
昆明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0871-3105115。
十、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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