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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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现就湘潭市审计局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额及资格条件
(一)基建预、决(结)算审计人员3名。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二)基建财务审计人员1名。面向全市(以居住地为准)公开招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会计师、审计师职称或造价员资格,并从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业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名。面向全省(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公开招考,全日制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两年以上计算机专业工作经历。
上述应招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至9月1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基建预、决(结)算审计和计算机岗位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市人事局网、湘潭审计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连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ouyxw1019@126.com。
(2)现场报名。报考基建财务审计岗位的考生,请持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居住地派出所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一寸名冠相片3张到市审计局人事科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湘潭市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22日—23日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市审计局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审查的方式,定于面试的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准考证及《湘潭市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市审计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5以上(最低不得低于1:3)方可开考。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方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查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测查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等。
(3)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
(4)笔试时间:2011年9月24日上午8∶30-11∶00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1)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4)评委组成:按有关规定组成,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用人单位2人,专家评委5人。
五、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审计局组织考察组,到考生单位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以总分(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事局网、湘潭审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等相关结果都将在湘潭市人事局网和湘潭审计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审计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及人事编制手续。
九、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市审计局人事科:0731—582242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附件:湘潭市审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审计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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