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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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规定,经京山县...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规定,经京山县人民县政府同意,在编制限额内(京编发[2011]13号),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信息中心计算机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各镇、县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专科(国家承认学历)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六)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调剂。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名额、岗位资格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其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信息计算机管理岗位1个;各镇(新市镇、永兴镇、曹武镇、罗店镇、宋河镇、坪坝镇、三阳镇、绿林镇、杨集镇、孙桥镇、石龙镇、永隆镇、雁门口镇、钱场镇)和县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5个。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信息计算机管理岗位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30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计算机、通信工程或相关专业毕业,有一定的软件编制能力,熟悉网络运用和维护,能对小型机和数据库进行运用和维护,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各镇和县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岗位查询
报考考生可查阅各镇政府门前《京山县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或登录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今日京山网站、荆门人事考试网、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3日至10月15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京山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原人事局办公楼2楼)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和个人诚信承诺书,考生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有关规定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比例方可进行考试。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具体实施,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1、报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信息计算机管理岗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专业知识》,按100分制计算,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分。
2、报考各镇和县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基础知识》,按100分制计算,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业基础知识占20分。
3、《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名次查询
笔试成绩将在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今日京山网站上公布,也可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24-6208799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对参加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
(2)社会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七、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确认后,取消应聘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由用人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服从统一调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股按规定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的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党纪政纪给予处理。
联系电话: 0724-6208799(京山县人事考试中心)


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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