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3 15: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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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招聘岗位和人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名额如下:1、海口市妇联(14名,其中:省妇联妇女之家建设...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名额如下:
1、海口市妇联(14名,其中:省妇联妇女之家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限经济管理、法律、财务专业);
2、三亚市妇联(1名);
3、琼海市妇联(1名);
4、万宁市妇联(1名);
5、五指山市妇联(1名);
6、东方市妇联(1名);
7、文昌市妇联(5名);
8、儋州市妇联(7名);
9、定安县妇联(1名);
10、澄迈县妇联(4名);
11、屯昌县妇联(2名);
12、琼中县妇联(1名);
13、乐东县妇联(1名);
14、昌江县妇联(1名);
15、陵水县妇联(1名);
16、白沙县妇联(1名);
17、保亭县妇联(1名);
18、临高县妇联(3名);
19、省洋浦工委妇工委(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高校女毕业生,30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观念强,热爱妇女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海南省户口;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服务市县当地生源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提供矛盾调处和维权服务,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协调处理家庭暴力事件。
(二)组织开展科技、环保、妇幼卫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等知识培训,组织妇女开展读书活动、文体活动。
(三)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凡被录用的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由各市县妇联、洋浦工委妇工委安排到当地社区妇联(妇女之家)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市县妇联、洋浦工委妇工委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劳动手续。聘用期一年。
五、工资待遇
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地区的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1500元;其他市、县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1300元。同时按当地政策法规规定代扣代缴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海南省妇联组联部(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人大政协楼11层1117室)
联系电话:65353339 65307413
联 系 人:吴秉伟、何华
(三)报名资料
报名者须本人亲自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两份,3张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海南省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海南妇女网站下载)。
(四)资格审查、考核
省妇联组联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报省妇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在海南妇女网站公布。
七、考试和录用办法
(一)考试
拟于2011年9月全省统一举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妇联基本知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妇女网站公布。
(二)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公示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妇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海南省妇联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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