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3 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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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园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如下: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态园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如下: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直属生态园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经费开支由市财政核拨。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内市政公用设施、水利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维护和管理,协助管理园区内安全消防设施;负责园区的政府采购物品的信息,组织开展政府设备招标、评标、定标等具体的集中采购工作。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直属生态园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人员经费开支由市财政核拨。主要任务是:主要负责检查监督园区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严格监督工程建设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和工程的实体质量。负责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为直属生态园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人员经费开支由市财政核拨。主要任务是:负责全面推动和引导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化改造,促进形成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和发展模式。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5工作人员;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定公开招聘1工作人员;东莞生态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决定公开招聘1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含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附: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园区开发建设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纪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6)应聘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广东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内所列专业相对应。
(7)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非本市户口的,须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条件。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提交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5张。
 3、报名时间:2011年9月4日-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生态园管委会三楼办公室(地址:东莞市东园大道生态园管委会办公楼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9月8-9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生态园管委会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指定时间到管委会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1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5小时。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满分100分,设65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每个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招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生态园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对专业的理解能力等,面试成绩及确定进入体检的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东莞生态园网站进行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招聘岗位招考人员总成绩未达70分的情况,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四)体检
    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五)考察
    委会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生态园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管委会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生态园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6262602、26262603;联系人:徐淑清、李浩强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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