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第五分中心招聘

  • 时间:2014-08-13 16: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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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第五分中心为了充实和加强区域招商引资工作力量,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注册登记...

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第五分中心为了充实和加强区域招商引资工作力量,更好地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注册登记、税务登记、政策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商办公室内勤:1名
岗位要求:
1)具有本市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
2)热爱招商工作,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有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能适应快节奏工作环境,有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熟练操作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器材。
2、招商一线工作人员:1名
岗位要求:
1)具有本市户口,本科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具有招商工作经验和熟练驾驶技能者的优先考虑;
2)热爱招商工作,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有责任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观察判断能力,能制定个案工作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能有效协调并获取社会资源的支持;
4)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企业和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并有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技能。
二、报名方式
本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1寸照片2张,于201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周六、周日休息)9:00—16:00时到龙汇路26号2楼201室进行报名。(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33787810)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内月基本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者,将按照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所有公开招聘的岗位,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都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均采用员工派遣方式委托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按照通用劳动合同管理(交纳“四金”),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第五分中心按照岗位进行聘用,试用期二个月,公开招聘岗位每二年一聘。
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第五分中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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