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13 16: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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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将面向全国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以满足局机关工作岗位需要。为确保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

2011年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将面向全国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以满足局机关工作岗位需要。为确保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编办发〔2007〕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有关问题的说明》(桂编办发〔2007〕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简介
    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成立于1985年10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履行政府对道路运输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负责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下,由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四、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有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发布招聘消息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9日起至9月19日止。
2.报名方式
    寄送本人亲笔填写的《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应扫描后发送至邮箱yg9000@126.com)、复印件各一份至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人事科(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805室,邮编:530021。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3.资格审查
    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准考证发放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领取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中,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应不少于1: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其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基础及相关知识等。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公示、公布。
2.面试
    考生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比例择优依次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面试人员进行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按招聘各岗位人数的1:1.2—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公布。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谈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包括报名材料(原件)等资格的复审,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严格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聘用审批
    从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对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本次考试聘用工作主动接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1年12月1日前完成。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2115439、2115412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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